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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关于公布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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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22-11-21 09:30作者:黑龙江会计来源:黑龙江省财政厅

     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会考〔2022〕2号)精神,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(试卷满分为100分),成绩有效期为3年。经省财政厅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,2022年省线合格标准为57分,成绩当年有效。

      一、通过国家线合格标准的考生,自行在“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”打印成绩合格单。

      二、通过省线合格标准的考生,仅限邮寄领取。2022年11月22日至30日,考生搜索添加微信公众号:GDEMS11183(邮政速递便民通),点击“E便民”,选择“职业资格证书”,办理证书邮寄业务。证书邮寄送达时必须由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签收。

      咨询电话:0451-82833248。


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2年11月1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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