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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2023年会计继续教育形式和学分要求是什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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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23-04-12 16:16作者:黑龙江会计来源:本站原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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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提问:

黑龙江省2023年会计继续教育形式和学分要求是什么?


问题回复:

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《办法》规定的继续教育机构培训、全国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注册会计师、资产评估师、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等八种形式完成年度继续教育,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,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。学分要求按照《办法》规定执行。

今年起,新增两项继续教育形式:一是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业务类比赛,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,折算为60学分,学分年度为参加比赛年度;二是作为评委参加我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、会计学会科研课题等评审工作的,折算为60学分,学分年度为工作参与年度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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